第二十九回 巴菲特身陷欺诈案 大律师背书保清白

返回首页 永远好奇的唐朝 唐书房 2020-06-14 20:20:00 👍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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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格对巴菲特投资思想潜移默化的改造,以及高质量朋友圈提供的人脉资源与投资对象,一起提升着芒格在巴菲特心中的地位。

不仅如此,在巴菲特的投资生涯里,芒格及其律所同事的专业支持,也是巴菲特投资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发现风险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搭档

美国的法律体系和我国不同。我国是成文法,美国是判例法。

所谓成文法,就是法律制定权在某最高机构(例如全国人大),法院只是根据现有法律条文规定做出裁决,拥有在条文规定的量刑范围取舍的权力。

而美国的判例法体系,只是通过宪法7条原文和27条修正案规定了大原则,每个案子都由临时组成的陪审团做出裁决,并成为以后同类案件需要遵循的先例。

在这个体系下,法律是活的,它是由法庭上的律师、陪审团和法官不断创造出来的。

正因此,美国的法律体系非常复杂,判例浩瀚如海,任何人都不可能在所有的领域专精,基本上都需要依赖该专业的律师协助。

因而,美国律师数量多得吓人。截至2016年底,全美在册律师1315561人,按照3.24亿人口总数计算,平均不到250人拥有1名律师。

与之相比,我国人口总量是美国的4倍有余,但全国律师总数量仅约30万名,平均约4700人才拥有1名律师。

巴菲特没读过法律专业。但巴菲特的投资,除了二级市场直接买卖以外,其他的收购及经营都涉及大量法律事务。

幸好芒格本人就是一名高水平的律师,而且专长正好是商业法。同时,芒格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大量顶级法律人才,芒格知道谁专长于哪个领域。

所以,巴菲特和芒格的交往,不仅在投资决策中得到芒格个人免费的、可信赖的专业意见,而且在商业活动出现问题后,芒格也能迅速地找到合适的人来解决问题。

对于芒格个人的专业意见方面,作为受益者,巴菲特是最有发言权的。

巴菲特说:“查理总是能看清现实,如果发现什么问题绝不会坐视不理。他为我带来了法律观念,他能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快更准地分析和评估一项交易。他能在60秒内看到所有可能的缺陷,是我完美的合伙人。”

两个人早期各自独立投资的时候,已经是每天电话往来多次。两人之间的对话经常是这样的场景。

巴菲特给芒格打电话:“查理,我想做某件事,这件事是这样子的。”

然后芒格通常会回复:“天啊,你在开玩笑吗?有这种风险和那种风险。”

接着两个人逐一考虑芒格看到的这些风险。

最后,有时候巴菲特会说:“我想你是对的。”

但有时候巴菲特会说:“查理,你说的我都听进去了,但我还是想做这件事。”

巴菲特说此时自己才能知道查理的真实想法,因为有的时候他会回答:“沃伦,如果你确定要做这件事,我能不能参一股?”

另一种常见的场景是这样的:

芒格坐在一张舒适的沙发椅上和巴菲特通电话。

巴菲特:巴拉巴拉……

沉默。

巴菲特:巴拉巴拉……

芒格:“所以说你担心的是价格问题?”

巴菲特:巴拉巴拉……

沉默。

巴菲特:巴拉巴拉……

芒格:“如果你等一等,我觉得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价格。”

巴菲特:巴拉巴拉……

芒格:“那就这样。”

挂机。

对于这样的场景,巴菲特说:“查理从来不是按字收费的人。他可以只在电话里嗯哼三声,就帮我处理完四页的备忘录。”

芒格在巴菲特的决策过程中,实际担任着发现风险和帮助巴菲特解决犹豫点的角色。

正如盖可保险CEO路易斯·辛普森所说:

“沃伦将查理作为最后的检验。如果查理也想不出任何理由不做某件事情,他们就会放手去做。
查理没有思维定式,他的想法与众不同,常常得出一些有趣的结论。
他能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对决策非常重要的事务上。查理会提出很多否定意见,不过他和巴菲特最终会得出相似的结论。”

被疑商业欺诈,深陷法律泥潭

不仅芒格本人在巴菲特的投资决策中起着风险发现者和最后把关人的重要角色,芒格和他的律所伙伴们,在巴菲特的投资生涯里也多次起到力挽狂澜的重要作用。

就拿蓝筹印花这个投资案例来说。

上回说过,古瑞恩将蓝筹印花推荐给巴菲特和芒格时,蓝筹印花正处于官司缠身的状态。

这些官司最终能否胜诉,如果败诉最坏情况会付出多大代价,这明显关系到蓝筹印花的投资价值,而这是芒格的专长范围。

“他们通过精心的算计,认为有些可以打赢官司,有些可以以很低的价格达成协议。他们做到了,虽然花了些钱,用了很长时间,但他们做了一笔好买卖。”芒格的继子哈尔这样回忆道。

然而在蓝筹印花案例中,还发生过一件少为人知但更加严重的法律危机。危机的起因是巴菲特名下混乱的交叉持股。

巴菲特一旦发现值得下手的目标,对待买股票的态度很像某些见不得账上有现金的散户——能凑够买一手的钱,就绝不让钱闲着。

当巴菲特发现蓝筹印花有投资价值时,他陆续分别用过自己个人、苏珊个人、巴菲特合伙基金、伯克希尔公司、国民赔偿保险公司、国民火灾保险公司、多元零售公司等多个主体买过蓝筹印花股票。

买入规则就是:哪个账户上有钱,就用哪个账户买入。

再加上芒格、戈特斯曼、古瑞恩等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参与,结果就是蓝筹印花公司的股东结构不知不觉成为一张蜘蛛网,一个仿佛隐藏着什么阴谋的迷宫。

更让人糊涂的是,这些公司很可能也持有伯克希尔公司的股票。当这些公司账上有钱,而市场有伯克希尔股票出售时,巴菲特也会贪婪地动用这些公司账上的现金买入。

围绕着巴菲特、伯克希尔和蓝筹印花,总计有超过40个持股主体。他们之间相互混乱的持股,形成一团完全无法看懂,任何一笔交易都可能引发超过40个主体之间利益波动的乱麻。

最终,蓝筹印花收购维斯科金融案,触发了美国证监会对这团乱麻的犯罪调查。

1975年2月,美国证监会签发传票,全面调查蓝筹印花公司收购维斯科金融公司的活动。

证监会认为,巴菲特和芒格有商业欺诈行为。

证监会的一份调查报告里写着:“蓝筹印花公司,伯克希尔以及巴菲特,独自或伙同他人……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地涉及某些商业欺诈行为,他们制定诡计、阴谋、欺诈或在一些材料中提供一些并非事实的陈述,或有意遗漏某些要点……”

美国证监会考虑以“民事欺诈”起诉他们,控告他们违反《证券法》。起诉对象不仅是蓝筹印花公司,也包括巴菲特和芒格个人。

这场景和美剧《亿万》几乎一模一样。

巴菲特当时已经因为《超级金钱》一书的宣传,以及进入《华盛顿邮报》董事会、和“新闻女王”凯瑟琳·格雷厄姆出双入对,而成为华尔街的焦点人物,颇像美剧《亿万》里的基金经理、亿万富翁埃克斯。

而美国证监会发起这场进攻的人物——美国证监会执法处的头儿斯坦利·斯波金,其风格也像极了《亿万》里的南区检察官查克。他不信任华尔街,作风强硬,盯住的案子胜率极高,做出过很多令大公司心惊胆寒的裁决。

恰好当时MT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德·希尔斯刚刚被总统任命为美国证监会主席,从避嫌的角度说,证监会对蓝筹印花公司及巴菲特和芒格的调查,或许有意识地更加严格了。

复杂并购引发监管层怀疑

简单地说,事情大体是这样的。

1972年夏,巴菲特和芒格通过蓝筹印花公司买入8%的维斯科金融公司股票。

1973年1月,维斯科金融公司计划和另一家名叫圣芭芭拉的财务公司合并。

巴菲特和芒格认为这个合并方案,是让维斯科金融的股东们用手中低估的股票去换圣芭芭拉已经高估的股票,会损害维斯科金融公司股东的利益。

于是巴菲特和芒格动用蓝筹印花公司资金,大举购买维斯科金融的股票,意图否决合并。

六周内,蓝筹印花公司买下了他们能找到的每一股维斯科金融股票,总计持股达到维斯科金融公司总股本的17%。

由于维斯科金融主营是储贷业务(类似我国的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是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证券法,收购此类金融机构超过20%以上的股份,需要获得美国证监会的批准。

因此,他们还能继续买入大约3%的股份。

为了确保阻止合并,芒格和巴菲特希望说服大股东彼得斯家族。

彼得斯家族本来希望通过和圣芭芭拉的合并,提振维斯科金融低迷的股价。蓝筹印花的总裁试图劝彼得斯改变主意,没有成功。巴菲特决定自己飞到旧金山和彼得斯面谈。

彼得斯坚持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来提振维斯科金融低迷的股价,巴菲特承诺否决合并后自己会采取措施做到这一点。彼得斯最终被巴菲特说动,同意投票反对合并。

巴菲特和芒格成功阻止了合并。该消息披露后,维斯科金融股价大幅下跌至11美元附近。

此时,蓝筹印花公司出价17美元/股,公开收购维斯科金融公司25%的股票。

这个出价远高于市价,按照巴菲特的解释,因为合并是被自己搅黄的,那么由于合并失败造成的维斯科金融公司股价大跌,自己是有责任的,所以自己以高于市价收购,对维斯科金融股东才公平。

但美国证监会不仅认为巴菲特搅黄合并案的行为,导致维斯科金融公司股价下跌,损害了部分维斯科股东的利益;

同时还认为,巴菲特以明显高于市价的出价收购维斯科公司部分股份,又损害了蓝筹印花公司小股东的利益。

于是美国证监会执法处开始追踪巴菲特和芒格的活动,并对巴菲特、芒格及蓝筹印花公司展开调查。

这次调查搞到巴菲特几乎崩溃。

按照法律要求,他交出了几大箱交易记录、备忘录、笔记以及给相关人的信件等材料。

这些东西又扯出一些新的线索,并引发证监会的触角深入巴菲特和芒格的历史交易里去。

而这些历史交易里又确实有很多感性和朦胧的东西,从不同视角审视可能得出不同结论。

因而当时巴菲特虽然表面上保持着镇静和配合,其实已经因焦虑引发背痛而深受折磨。

大律师背书,终得清白

之所以如此焦虑,是因为巴菲特一生视名誉如生命。

终其一生,他希望自己任何时候都能坦坦荡荡地站在报纸的头条。在他心中“声誉就像一个精致的瓷器,价值昂贵却很容易破碎”。

建立一个好名声需要付出一生的努力,而毁掉它可能只需要5分钟。

因而,巴菲特对合作伙伴和员工一直有种要求:失去多少金钱都可以接受,但绝对不允许损失声誉。

中间的努力和挣扎略过,直接说结论。

证监会掌握的证据,足够起诉巴菲特并将其定罪,同时芒格作为共同行动人,也将受到牵连。

而此事的最终解决,完全依赖MT律师事务所冠名合伙人查克·里克肖塞尔的个人才华和人品保证——芒格的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全名叫“芒格、托尔斯和里克肖塞尔律师事务所”。

最终证监会做出一个裁决:蓝筹印花公司在同圣芭芭拉财务公司争夺维斯科金融公司时,人为提高维斯科金融公司股价达三周之久。蓝筹印花公司保证永远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并对维斯科金融部分受损股东支付合计11.5万美元的赔偿。

这个裁决里,没有提任何人的名字。巴菲特既没有承认罪名,也没有否认,他接受裁决并支付了款项。

很快,这件事就被公众淡忘,没有在巴菲特的个人记录里留下污点。

之所以证监会最终只是轻轻拍打了一下蓝筹印花,完全是因为证监会执法处的头儿斯波金彻底信赖里克肖塞尔。

斯波金说:“这次主要是因为信赖里克肖塞尔,他是我一生所见到屈指可数的优秀律师之一。无论他告诉你什么,你都可以相信。”

斯波金不仅把里克肖塞尔看作一个才华横溢的卓越律师,也认为他是一个诚实、坦率、正直、毫不虚伪的人。

里克肖塞尔告诉斯波金,巴菲特将是“华尔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并且“他也是你见到的最为正派和可敬的人”。

如果这些话出自其他任何人之口,斯波金都可能会认为这是过分浮夸的花言巧语,但因为它出自里克肖塞尔之口,斯波金就认为这些评论是真诚和恰当的。所以,斯波金感觉他有责任赦免巴菲特。

斯波金认为作为公诉人,必须将诚实的人因过失而犯的错误和骗子的欺诈行为区别开。对于骗子要毫不留情,实施严厉的打击。

在巴菲特和芒格一案上,他相信了里克肖塞尔,认为巴菲特和芒格不是骗子,只是考虑得不够周全。

因此,证监会执法处只是轻轻地拍打了一下巴菲特的小脑袋瓜,放他过去了。

后来,经过证监会的批准,蓝筹印花陆续收购了维斯科金融80.1%的股权,将维斯科金融公司变成蓝筹印花的控股子公司,直至今日芒格依然是维斯科金融公司董事长。

维斯科金融在芒格手上被打造成一个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控股公司。由于投资体系基本类似,投资方向也有很多相似之处,维斯科金融一直就像微缩版的伯克希尔。

在伯克希尔设置B类股份之前,维斯科金融在美国股市有“穷人的伯克希尔”之称。

蓝筹印花是芒格和他的律所同事将巴菲特本人从法律困境解救出来的案例。

不仅如此,在有些投资案例里,巴菲特的投资成败本身也几乎完全取决于芒格和他的律所同事,比如布法罗晚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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