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的两喜两忧

返回首页 永远好奇的唐朝 唐书房 2021-08-07 20:21:00 👍赞 (0)
贵州茅台半年报显示,直销收入高增长;系列酒高增长。但系列酒新建产能进度落后;茅台基酒产量不理想。
本刊特约作者  唐朝/文
简单归纳贵州茅台的半年报,有两喜两忧,平淡如水。
半年报披露,实现营业收入490.87亿元,同比增长11.68%;实现净利润246.54亿元,同比增长9.08%。扣非净利润为246.49亿元,同比增长8.72%。
“两喜”是指,直销收入高增长;系列酒高增长。“两忧”则是指,系列酒新建产能进度落后;茅台基酒产量不理想。
简言之,喜在销售,忧在生产。
业绩有压制
先说“两喜”:其一,直销收入95亿元,同比增长84.5%。
直销收入在2020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20%的基础上,继续高速增长。在白酒营收占比里,从上年同期的约12%,提高到2021年上半年的约20%。这就是在不放量的前提下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的秘密。
同时,受总供应量约束,增加直销的同时,上半年公司很明显地压制了批发量(经销商、商超和电商渠道),上半年批发渠道营收同比仅增长2%。
考虑到年初系列酒的整体提价,以及上半年部分高价非标产品的投放,可以确定上半年渠道投放量少于2020年同期。
这是公司为了压制报表营收和净利,以保持预定增长节奏的手段。但凡在此刻评价贵州茅台“增长乏力”的投资者和媒体,基本都是缺乏常识。
一个出厂价969元,批发价超过3000元的产品,公司库房里堆着约27万吨存货,满市场抢不到货的现象明摆着,你非一本正经地说人家“增长乏力”,只能套用郭德纲的段子“看他一眼就算你输”。
其二,系列酒实现营收60.6亿元,同比增长30%。
目前茅台的特征依然是长短腿。长腿产品茅台酒,不愁卖但产量增幅有限。借着茅台酒引发的酱香热潮,通过合适的产品培育中端消费者,并通过扩大中端产能,实现另一条腿的增长。这是非常清楚的战略。
系列酒在2014年陷入低谷,年度销售量不足6000吨,严重的产大于销(年产基酒约2万吨),积压严重。短短三年时间,攀升到年销售约3万吨(2017年销量2.99万吨),连续五年销大于产,眼看着历史积压存货已经要清空,下一步要愁的是没有货卖。
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是对新市场的开发,是对茅台未来消费者的酱香口味培育。
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大方向就是控制茅台酒的投放,理顺和提升系列酒的价格体系,让系列酒建立中高端的品牌形象和价格定位,给经销商创造足够的利润空间和销售动力。
实践证明,效果相当不错,系列酒经销商数量一直在增加。在不增加投放量的情况下,系列酒营收依然高速增长,证明价格定位被市场接受——当然,微观上也有少量经销商货品积压或囤积。
扩产仍是难
然而,贵州茅台半年报也有让人忧虑的地方。同样是两点:
其一是系列酒扩产进展不顺利。
2020年4月,茅台集团官方微博曾经报道过“预计系列酒的产能扩张在2020年内完工,届时系列酒产能将达到5.6万吨”。
到2021年,茅台官网的信息修改为“确保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在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且对2021年酱香系列酒基酒产量预计为2.9万吨。
而半年报第64页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3万吨系列酒产能项目才投入预算资金的31%,完成工程进度的50%。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明。或许是反腐,或许是新冠疫情,或许是进度安排,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2021年重阳节不能顺利投产,意味着2022年系列酒产能仍然只能在3万吨附近,5.6万吨产量的实现时间将至少再推后一年。
其二是茅台酒基酒上半年产量也不及预期。
按照半年报披露的3.78万吨茅台基酒的数据,反推全年产量,估计可能会落在5.2万吨-5.4万吨之间,低于公司2021年茅台基酒5.53万吨的生产计划。原因不明。
这是两个远忧。其他基本就是平平淡淡。
理性看预期
有观点认为,贵州茅台营收同比增长不足12%,净利润同比增长只有9%,不及预期云云,只是(根本没有预期的)无知者瞎起哄。
这个原因我在茅台一季报发布后就已经分析过,是2020年一季度疫情影响消费税缴纳基数偏低造成的。只是固定金额的消费税,放在哪个季度征收对同比指标的干扰。
贵州茅台一季报显示,营收同比增长11.7%,净利同比6.6%。当时各类网络媒体惊呼爆雷,这是对公司了解太少造成的。
那么,一季度这种净利润同比增速小于营收增速的情况是怎么造成的?很多投资者及研究人员说是一季度缴纳的消费税过多造成的。不能算错,半对,略浮于表面了。
这确实是被消费税所影响,但今年一季度只是正常缴纳,并无多缴。真正原因是2020年同期消费税不正常的低,造成的利润基数偏高。
背后的原因一戳就破:2020年一季度防疫工作第一,茅台股份公司本部的灌装、包装工作受影响,导致一季度内交给销售公司的成品量偏少,产生的消费税偏低。税金及附加偏少,就使得2020年一季度净利润基数偏高。
在作为生产部门的股份公司,将商品酒移交给茅台销售公司的时候,消费税只征收一次。茅台销售公司对外销售时,不再征收。
因此,当期征收多少消费税,取决于股份公司当期包装了多少吨商品酒给销售公司——注意,不要和递延所得税混淆了。销售公司接收后没有卖出去的酒,在合并报表时,不确认相关利润及企业所得税,而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记录。消费税不是企业所得税,不是这样处理的。
茅台利润表科目里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含: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几个税种,其他可以忽略。
消费税是销售公司对外售价(出厂价)的12%+1元/升——每升1元的季度总量不足2000万元,可以忽略不计。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是7%、3%和2%,税基是增值税+消费税之和。因为增值税是13%,消费税是12%,所以这三项总和=营业收入×(13%+12%)×12%=营业收入×3%。
于是,税金及附加一般应该是营业收入(指酒业收入,即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科目。不是包含财务公司收入的营业总收入科目)的12%+3%=15%左右,大部分时候在14%-15%之间。
可以看一下最近五年这个数据的变化表,立刻就会一目了然。
2021年一季度14%,是正常水平。
2020年和2019年一季度明显偏低,即这两年的第一季度,茅台股份公司本部交给销售公司的成品酒数量相对偏少——错前错后,安排在相邻季度灌装和包装了。
如果2020年一季度也是14%,那么其一季度的税金及附加就会变成244.1×14%=34.2亿元,税前利润就会少34.2-24.5=9.7亿元,归母净利润就会变成124亿元。
计算过程是:税前利润少9.7亿元,从184.8亿元变成175.1亿元;税后利润175.1×75%=131.3亿元;按照2020年一季报少数股东损益实际占比5.5%计算,归母净利润124亿元。
如此一来,2021年一季度的139.5亿元净利润,就会变成同比增长12.5%。一下子就正常了。事情就这么简单。
总之,在当下市场的供需情况下,贵州茅台的业绩根本就不存在爆雷的可能。
公司已经披露2021年预计营收增长10.5%。按老唐的推算,2021年全年净利润预计就是540±10亿元,同比增长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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