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机场补充协议的理解和判断

返回首页 永远好奇的唐朝 唐书房 2021-01-30 20:21:00 👍赞 (0)
本周五,上海机场披露预亏公告,预计2020年亏损十二三亿。
同时和日上上海,就机场免税店分成问题签署了补充协议。
这个倒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早在去年11月,老唐在《上海机场研究纲要》一文里就写过:
如果没有不可抗力,上海机场未来五年的收入和利润都不难预测。
但如果在疫情的不可抗力下,非航保底收入合同,依然可以不执行的。这是商业惯例。
因此,投资上海机场的情景其实就两种:一个是判断疫情受控的同时,股价还没涨上去的时候;二是疫情不受控,悲观情绪下,股价崩的很便宜。
反之,如果疫情受控,股价上去了,或者疫情不受控,但股价就是不下来,这笔投资均无法下手。
按照我对今天这份补充协议的理解。即便疫情受控,上海机场向上的空间也被锁死了。
上海机场只能在一种情况下投资,就是:股价被悲观情绪摧毁时。
在这个判断下,周一开盘,我会卖掉2020年11月6日以66.66元买入的1000股观察仓——再小的金钱也值得尊重
以下是老唐对这份补充协议的理解。
原协议规定的是:保底销售提成vs实际销售比例提成,上海机场按照其中较高的数字收,即「下有保底,上不封顶」模式。
预计年度保底销售提成为:
这种情况下,上海机场每年最坏情况下能够获得多少净利润,是可以大致计算的。至于最好,当做安全边际就好。
昨天披露的补充协议,改变了这个情况。
补充协议写的有点绕,老唐尝试中翻中一下。
首先,补充协议将国际客流量分为两种情况:
①当月实际国际客流量≤2019年月均国际客流量的80%;
②当月实际国际客流量>2019年月均国际客流量80%。
注:国际客流包括港澳台地区。
据我积累的数据,2019年上海机场国际客流量实际数据是3851.36万人次,占全部旅客吞吐量7615.35万人次的50.6%。
因此上面这两句话,可以干脆利落地转换为:
①当月实际国际客流量≤256.76万人次;
②当月实际国际客流量>256.76万人次(后文数据的万=万人次)
第一种情况下:月实际国际客流量≤256.76万时,原约定保底失效。
上海机场所得=135.28元×月实际国际客流量×客流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
其中客流调节系数,按照月实际国际客流量与2019年当月实际国际客流量的比率(注意,不是月均,是2019年同一月份的实际国际客流量),从30%到120%,设置了从高到低递减的系数。
而面积调节系数,则是按照实际开业面积占合同总面积的比例,从低于10%至高于70%设置了从高到低递减的系数。
如果日上上海到了关门停业的地步,上海机场也就不收钱了,共渡难关。
这两个系数的具体数据没有披露。
它的目的是在实际客流没有归零的情况下(国际航班依然运营),客流量越少,上海机场从单个客人身上提取比例越高一点点。
对投资者而言,这个系数准确数字是多少,不重要。按照中免的说法,这个系数就是拍脑袋的,主要就是双方一致认可,绝对不可以让上海机场连续两年亏损,被st。
所以这个系数的设定,就是为了在比较糟糕的情况下,保证上海机场2021年不能是亏损。
真正用到这个系数的时候,上海机场一定是负增长(相比2019年),而且净利润也少的可怜。
届时,对于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股价表现而言,都是朝下的推动力,系数大点儿小点儿,程度差异不会太大
第二种情况,当月实际国际客流量>256.76万人次时,日上上海支付给上海机场的费用=对应年度保底销售提成/12。
但是,“对应年度”究竟是哪年,双方约定了一个细致化的对应表。
按照这个表格,2021年,如果当年实际国际客流量高于4404万,则“对应年度保底销售提成”就是2021年的45.59亿元。
但是如果2021年实际客流量落在表格2020年数据区间,则2021年的对应年保底销售提成,就是2020年表格对应的41.58亿。
举个例子说这个绕口令,比如2021年3月,国际客流量260万,满足>256.76万的条件,当月应付上海机场的销售提成怎么计算呢?
依然还要看2021年结束后,实际的国际客流量数据——这之前双方是否预支预付,不重要,反正都是跑不了的大企业,最后轧差就是了。
如果2021年结束后,全年实际国际客流量是4500万人次,那么2021年3月的应结费用=45.59/12≈3.8亿。
如果2021年结束后,全年实际国际客流量是4300万人次,落在2020年表格约定客流量人数4172~4404万之间,那么2021年3月的应结费用=41.58/12≈3.5亿(41.58亿为2020年对应的年度保底);
同样,如果2021年实际客流量是4100万,落在2019年约定的<4172万区间,那么,即便2021年3月当月的客流量超过了256.76万,但当月应结费用=35.25/12≈2.9亿(35.25亿是表格里约定的2019年度对应保底)
另外,由于2022年~2025年合同所涉及的面积,要比2019~2021年大24.11%——原T1航站楼合计3286㎡续约造成的,2022年之前的合同只涉及13629㎡。3286/13629=24.11%。
所以,如果2022~2025年的实际国际客流量落在上表2019~2021年区间,则上海机场分成=对应年份保底分成×1.2411。
比如2022年,若年度实际客流量4350万,落在2020年的约定区间。
那么,如果2022年8月实际客流量超过256.75万人次,则当月应结费用=41.58×1.2411/12=4.3亿。
其他同理。
但是,这个补充协议有个问题披露的不够清楚——或者说容易引发误解。
原合同约定的是“月实际销售提成和月保底销售提成,两者取其高的模式”,即「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模式。
补充协议中,没有再提“如果实际销售提成,比保底提成高”时,应该怎么计算。
也就是说,现在究竟是“下不保底,上不封顶”,还是“下不保底,上有封顶”?
按照我个人对现有披露信息的理解,我认为补充协议后,变成了对上海机场非常不利的「下不保底,上有封顶」。
也就是说,合同期内,年度销售提成的上限,就是上表里对应的当年保底。
比如说,2021年哪怕有1亿老外飞到浦东,年度销售提成也只能按照“当年度对应的年保底销售提成”即45.59亿计算,而不是原合同约定的“实际销售额×提成比例(42.5%)”。
支持我做出这个判断的原因,是公司披露的补充协议条款,对于国际客流量只分了两种情况:
①小于等于2019年实际月均国际客流量的80%;
②大于2019年实际月均国际客流量的80%。
严谨的说,那怕是500%,也是属于大于80%的一种情况。
这个从法律意义上,没有歧义。
而且我估计这么重大的信息,公告错误的可能性很小。
在现有信息下,我认为这是一份利空上海机场、利多中国中免的协议。
上海机场未来五年的确定性丧失,投资逻辑需要推到重来。
虽然这个补充协议的相关信息,在本周三(1月27日)的中信券商调研记录里已经暴露出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而上海机场股价也正是从周三中午开始上涨的,似乎反应了机构对该补充协议的看法是“利好上海机场”。
但我仍然计划周一,将手头1000股上海机场观察仓卖出
我认为对上海机场的投资逻辑,需要按照民航界对疫情及国际客流量的判断,重新估算后再考虑。
当下民航界的基本判断大致是:
中性情况下,上海机场国际客流可能2023年恢复到2019年水平。
悲观情况下,2025年恢复到2019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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